各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水平和创新创业项目质量,充分发挥校内外资源,与社会各界广泛合作,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校现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报工作,请各部门根据《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对象
校内专兼职教师、辅导员
二、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1.参加培训并获得创新创业导师证书,并且从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组织、指导或服务工作;
2.指导学生共同取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指导教师;
3.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或者创业项目指导方面有突出成就;
4.指导过学生参与省级以上(含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赛项指导教师;
5.其他符合《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导师聘任条件均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
2.院部或者相关处室择优推荐。
四、聘任流程
1. 填写《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业导师汇总表》(附件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2);
2. 院部或相关处室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学校领导小组进行资格终审;
3. 公示后,颁发证书,聘期3年。
五、报送材料
以院部为单位9月30日(下周五)下午3:00前将《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业导师汇总表》(附件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919142974@qq.com,纸质版1份报送到善教楼702。
联系人:杜佳欣 电话:84825233
附件:《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业导师汇总表》
附件2:《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业导师申请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