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3年全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符合《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基本条件的教师提出认定申请,填写《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及资格证书等资料,由教师所在院部进行初审后上交教务处,进行校内审核、汇总,公示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各院部于2023年4月27日15:00前将本部门初审合格的材料电子版汇总发送至邮箱1003748096@qq.com。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702室,其中附件3请各院长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兼职教师根据课程归属自行报名至各院部。
(一)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有关证书合为一个Word文档,其中,证书照片要包括姓名页和认定单位公章页,否则无效。
2.《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表》(附件2)3.高职“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附件3)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
1.《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
2.高职“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附件3)一份;
3.标准小二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长医高专和姓名)。
联系人:尹老师 电 话:84825233
附件: 关于2023年开展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附件.zip
1.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表
3.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
4. 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统计表
5. 粘贴照片表
6.《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上级文件)
教务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