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6号)》要求,推动我校卫生技能人才培养和选拔,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校专业实际情况,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专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参照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
二、参赛对象
在校22级学生。
三、大赛奖励
设参赛选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数量占全体参赛队员总数的15%左右,二等奖占全体参赛队员总数的25%左右,三等奖占全体参赛队员总数的40%左右。
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获相应的优秀指导教师奖,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
四、其它事项
1.各院部根据赛项工作安排制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负责比赛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按照赛练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使学生在技能大赛中得到锻炼和提升。方案中要明确各赛项具体日常安排。
2.院部所有赛项比赛完毕后,要上报比赛结果及工作总结。
五、材料报送
请各院部于6月9日下午16:00点前上报大赛实施方案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杜佳欣
电 话:84825233
邮 箱:1919142974@qq.com
附件:2023年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doc
教务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