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长白山技能名师岗位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发挥吉林省长白山技能名师在我校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文化传承、交流合作、技能竞赛等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吉教联字[2015]10号)、吉林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下达2015 年高校师资队伍建设项目预算的通知》(吉财教指[2014]1573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长白山技能名师”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吉教职成字[2016]43号)、长春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下达2015年高校师资队伍建设项目预算的通知》(长财教指[2014]1790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印发的《长白山技能名师聘任合同》(样本)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长白山技能名师岗位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
一、长白山技能名师岗位工作职贵
长白山技能名师是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杰出技术技能人才,是吉林省在高等学校中设立的最高技能称号,分为全职岗位和客座岗位,具体岗位职责为:
(一)全职长白山技能名师主要岗位职责是:
1.讲授本专业实践技能课程,指导学生实训,向学生传授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实践技能。
2.指导本专业教师、学生参加国际、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活动。
3.对本专业教师开展传帮带,主持或参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建立本专业领域国内一流的技能教学团队。
4.传授先进的产业文明、企业文化和优秀的传统技艺文化,促进文化传承。
5.促进本专业与国内外领先行业企业的技术技能交流与产学研合作。
(二)客座长白山技能名师主要岗位职责是:
1.对本专业的改革发展提供重要建议,发挥技能和经验优势,使教师、学生的生产实践技能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2.对本专业教师、学生进行技能竞赛指导,使教师、学生的竞赛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并取得优异成绩。
3.向本专业教师传授先进的技术技能和实践经验,打造优秀的技能教学团队。
4.促进本专业对外开展合作交流,帮助教师、学生完成技术研发成果,并实现转化。
二、长白山技能名师岗位考核内容
长白山技能名师岗位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文化传承、交流合作、技能竞赛、特色创新等方面的基本履职情况,具体考核内容为:
(一)全职长白山技能名师岗位考核主要内容是:
1.名师及团队教师积极承担教学工作,每年均独立讲授1门以上实践技能课程,通过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开展专题讲座等途径提高学生技能水平,团队教师每年课时人均大于240课时,无教学事故,在年度教学质量测评的优秀率到达70%以上。
2.名师及团队教师积极参加和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竞赛,每年团队教师或学生有竞赛项目获奖。在本专业学生实习前针对本行业现状进行一次专题讲座,并参与实习前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
3.名师作为第一责任人组建6-8人的专业团队,制定团队发展规划,联合行业企业不断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标准、开展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达到吉林省领先水平,每年团队均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立项、教材出版、论文发表或成果获奖等业绩。
4.名师团队重视促进文化传承,能够将产业文明、企业文化和优秀的传统技艺文化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团队教师能够在专业课程体系、课程内容中融入相关文化传承内容,通过课程教学、专题讲座、专项咨询、座谈交流等方式引进优秀企业文化和传统技艺文化进专业、进课程、进课堂。名师每年通过教师“1+1”结伴成长行动,帮助一名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得到提高
5.名师及团队教师积极与国内外领先行业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人员培训等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团队教师作为负责人至少在科研成果获奖、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联合企业开展应用技术研究项目、获得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等方面取得成果。
(二)客座长白山技能名师岗位考核主要内容是:
1.通过专项咨询、引进行业企业项目等方式,对专业发展趋势与方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践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累计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2.名师作为第一责任人组建68人的专业团队,制定团队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学校教师及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的指导工作,每年为学生开展专题讲座不少于5次,承担核心课程实践教学大于64学时。
3.积极参与本专业教师技术技能和实践经验提高工作,每年为本专业教师开展不少于5次的专项咨询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4.充分发挥名师行业企业优势和影响力,在学生实习、顶岗实训、就业和教师实践锻炼等发面有具体措施和成果。
5.联合本专业教师开展应用技术研发,项目申报,成果转化等工作,每年立项行业企业或政府应用技术研究项目至少1项。
三、长白山技能名师岗位管理及考核程序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长白山技能名师管理及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和名师所在院部领导,管理及考核小组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和考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名师管理及考核的组织工作。学校根据长白山技能名师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与职责。名师所在院部负责长白山技能名师的具体管理工作。
2.名师负责组建团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团队中在编在岗人员在学校提供工作条件下取得的成果属职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3.全职长白山技能名师专项经费全部由名师负责管理和使用,主要用于名师及团队教师赴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进修、教师培养、教改教研、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及奖金等。学校每年按照名师岗位职责、聘任合同、工作计划等要求对名师及团队进行考核,并按照《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吉教联字[2015]号)等文件进行奖励和管理。
4.客座长白山技能名师专项经费50%用于名师的劳务费支出,其余50%主要用于名师及团队教师赴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进修、教师培养、教改教研、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及奖金等。学校每年按照名师岗位职责、聘任合同、工作计划等要求对名师及团队进行考核,并按照《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吉教联字[2015]号)等文件进行奖励和管理。
5.长白山技能名师按年度考核与聘期目标管理,并按照吉林省教育厅要求上报考核结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奖励,追回奖金。
6.对于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工作成果的,-经核实,撤销其奖励,追回奖金及证书,并给予处分。
7.本办法自2017年12月3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