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排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4月28日上午,教务处在善教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副校长孙莹、教务处副处长张虹、张义英、药品食品学院院长于景龙、临床实训部负责人赵冰、基础医学部副主任宋宇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义英对《关于开展2021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对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实施要求进行了说明。
孙莹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要求,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文件精神,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结合,全面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及上报材料;二是希望各部门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验项目表(2021)》为抓手,对照标准查不足,诊改不足抓落实,扎实做好安全检查工作;三是各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做到“三到位”,即管控到位、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形成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的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体系,做到制度先行、检查紧跟,“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警钟长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随后,于景龙、赵冰、宋宇对各自院部的实验(实训)室潜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预见性汇报。张虹表示,教务处将从学校角度进行宏观把控,进一步制定相应文件,助力各院部做好本项工作。
本次会议将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推向了一个新高度,相信通过学校各部门的积极沟通、相互配合、持续改进,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定会井然有序,开创安全、平安校园新局面。(文:线舒文 图:线舒文 审核人:张虹教务处供稿)
宣传部
2021年4月29日